1月20日是中国足协规定的中超、中甲俱乐部清理欠薪的最后期限。尽管开完中超、中甲联赛总结会后,足协加大了“清欠”力度,将“治理拖欠工资和奖金问题”作为考核各俱乐部注册资格的一条硬性标准,但对不同程度存在欠薪现象的大部分俱乐部来说,“清欠”最后期限不会出现“奇迹”。
由于中超公司分红减少、各中超俱乐部冠名与门票收入下降、球员转会市场日渐萎缩,导致财政状况日渐吃紧,因此各俱乐部难以按时支付球员薪金。据了解,至少有一大半中超俱乐部不同程度地存在拖欠问题,就连财大气粗的天津泰达俱乐部,也被传出在2009赛季拖欠球员10个半月的工资。
到期后工资还不发怎么办?程序是这样的:按照中国足协的通知,假如中超球员在1月20日没能拿到拖欠的工资和奖金,可以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诉仲裁,如果俱乐部在仲裁中败诉,被欠薪的球员马上可以获得自由身,随意转投新球队。新赛季的转会时间是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2月12日。如果转会不成,原俱乐部要为队员提供生活保障,其工资额不得少于上赛季的合同标准。
问题是,现在中超16家俱乐部有几家不拖欠球员的工资和奖金?又有几家俱乐部能在最后期限前拿出一大笔钱解决拖欠?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只算2009赛季的工资、奖金,有一半中超俱乐部难以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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