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中国篮协在京召开通气会,公布了关于广东队和新疆队CBA总决赛第二场杜锋和查尔斯冲突的处罚,杜锋和查尔斯分别受到了通报批评和警告。中国篮协将冲突定性为赛后“肢体冲突”,因此没有对两名球员禁赛。这样做保留了总决赛的争冠悬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网开一面”。CBA联赛办公室主任张雄进行了官方解读,认为这样的处罚符合相关规定,因为这次冲突发生在赛后。
张雄表示:“篮管中心领导对于这次事件非常重视,根据我们调查,这场比赛的赛后冲突是由于两名队员不冷静造成的。大家都知道,总决赛第二场两个队打的都是防守,场上的对抗和身体冲撞都非常激烈,这也造成了一些队员的不冷静。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感到非常遗憾。”
对于这起事件,篮管中心最终定性为“比赛攻防中由于运动员动作导致肢体冲突的出现”。张雄表示:“对于这起事件性质的认定,我们是根据赛场录像,结合技术代表、比赛监督、新闻监督以及中外裁判等方面的书面报告共同进行认定的,然后根据条款做出处罚。”
为何没有给予他们禁赛呢?张雄说:“我们这次的处罚都是根据联赛规则做出的,关于杜锋用头顶查尔斯的行为,根据联赛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属于一种攻击性行为,不过我们认为他的这种行为不够停赛的程度,因此没有做出停赛处罚。而查尔斯的行为,我们认定为一种报复行为,不过这种报复行为并不是蓄意的,而是在遭到杜锋头撞之后本能的一种反应。虽然如此,这种行为也不能够被原谅。根据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鉴于查尔斯属于初犯,我们也认为他的行为不够停赛,因此做出了警告的处罚。”
张雄还说:“由于这个事件发生在比赛结束之后,因此这也对我们做出最后裁决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为这种事件发生在比赛中和比赛后,性质是不一样的。比如杜锋的行为,在赛中就会被裁判判罚2罚1掷,而查尔斯掌击杜锋,则会直接被判夺权犯规。但因为比赛已经结束,裁判员也无法对他们进行这样的处罚。”
张雄最后还表示:“广东和新疆的这场比赛进行的非常激烈,如果比赛本身存在激烈对抗,有些球员会对对方的行为感觉不合适,并一时冲动,这种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理解并不代表着原谅,因此我们做出了这次的处罚。其实双方冷静下来后都表现得很好,新疆队还带查尔斯到广东队的驻地进行了道歉,杜锋也通过自己的博客进行了道歉。”
总决赛两个回合的比赛很激烈,两队均对当值外籍裁判没有异议。张雄表示:“我们会在此后的比赛中对裁判执法提出要求,对于可能出现的小动作,危险动作,对裁判员要做出提醒,提前进行防范与控制。”本报记者 孔宁 J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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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联赛相关处罚规定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一名运动员与对方运动员或教练员以及俱乐部工作人员有侮辱性、挑逗性、恐吓及威胁性语言的,或持球、掷球攻击对方身体,或向对方吐口水,或做不文明手势和动作等有侮辱性、攻击性行为,或围攻对方运动员的,将视具体情节和影响,处以通报批评、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和或追加停赛2至5场、核减该运动员所在俱乐部联赛经费2至5万元。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运动员出于报复目的,故意推搡或拉倒对方,或对对方队员有意使用拉、打、钩、踢、绊、膝顶等恶意动作,造成对方队员猛烈摔倒者,不管临场裁判员是否对此进行了判罚,主办单位经调查认定属恶意伤人行为犯规后仍然可给予追加处罚:警告、核减该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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