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一媒体报道,姚明现在的身份是上海体院的职工,领取体院的津贴,因此作为体院员工的他收购上海大鲨鱼职业男篮俱乐部的资格还尚待继续确认。
据2007年6月中国篮协制订的一份《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股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CBA、WCBA和NBL俱乐部的股权转让等细则,包括了基本原则、股权转让的定义、申报及审议程序以及5条禁止性规定。而在5条禁止的条款中,哪一项都不包括姚明的情况,这说明他已经具备这个资质。因此姚明全资拥有的上海泰戈鲨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签订框架协议,这也说明收购已经跨入了实质性的阶段。
然而,上海体育职业学院从姚明远赴NBA开始至今,一直在支付姚明的运动员体育津贴。也就是说姚明至今应该仍然是上海体育职业学院的职工。而此次与上海俱乐部签订框架协议的是上海泰戈鲨客投资有限公司,其法人不是姚明本人,因此此公司与姚明经纪公司也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个体。假设球队在运营上出现分歧和问题,姚明需要在其中承担多少责任仍是未知之数。在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最困难的时刻姚明能够挺身而出,这对于上海的篮球和上海的体育都是好事,但是在俱乐部转制的过程中难免还有无数的细节等待论证和解决,这也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可以说此次收购还是任重而道远,首先需要解决的还是姚明目前的身份问题。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