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广州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转让给恒大地产集团的股权转让公示期截止日,也就是说,“广州恒大地产足球俱乐部”正式成立。广州市足协秘书长谢志光不担任俱乐部董事长,总经理一职仍由广州市足办副主任丁明出任。
恒大对郜杜两将异常渴求
前天,谢志光向记者透露了杜威不能转会广州的内幕,并且将恒大与广州市体育局的约定对外公布。
恒大收购广州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后,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去找更有实力的球员。
广州市足协方面提出,因为已经过了国内球员转会的截止时间,如果要找人,只能动国脚的脑筋。嗅觉相当灵敏的恒大方面,马上找准郜林和杜威作为突破口。
恒大第一次和上海申花接触是在3月5日,当时恒大一位副总裁和广州市足协的代表一起抵沪。广州市足协当时最想把郜林收归帐下,谢志光明确说:“我们最想改进球队的攻击力。所以郜林是我们最想要的,而杜威的中后卫位置我们可以交给外援。”
抵沪后,广州市足协的代表得知,杜威已和浙江绿城草签了协议,甚至拿到了协议的复印件。在这种情况下,广州市足协代表马上返回广州,并明确提出“俱乐部绝对不会再引进杜威”。
不过,恒大没有放弃引进杜威的念头。两天后,他们再次派出代表单独赴上海再次就杜威转会进行谈判。于是,杜威、恒大、申花、绿城四方一起上演了中国职业足球史上最富戏剧性的一幕转会大戏。
此时,谢志光则前后接到中国足协两位官员的电话,被严重警告:“我们知道广州足球现在是政府主导下的足球。你作为广州足球的行业主管领导,应该清楚并尊重这个行内规则。这个觉悟,你们应该有。”谢志光表示:“完全在行业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操作转会。”
体育局与恒大有四点协议
决定入主广州足球的前一晚,恒大与广州市体育局谈了七小时。双方确定了四点“君子协议”:
第一,恒大必须先注资2000万元,用于解决俱乐部以前拖欠的费用(恒大很爽快,谈完以后十分钟,2000万元就划到了俱乐部的账上);
第二,双方确认:球队的管理,至少在2010年由广州市体育局和广州市足协负责,恒大不能插手;
第三,恒大对俱乐部的重大举措,必须向体育局和足协汇报(虽然恒大异常渴望把杜威和郜林都收归帐下,但在广州市足协全力反对引进杜威的情况下,最终还是放弃了);
第四,集体决策,俱乐部事无巨细,所有决定权都在体育局和足协手里(恒大入主后,曾宣称把每场赢球奖金提到100万元。谢志光说:“我们的赢球奖金早就确定好了。赢球50万元、平球25万元”)。
至于恒大开出的高额冲超奖,谢志光说:“那只会在冲超以后发,而且这不会从俱乐部的账面上出。”
关于郜林的转会身价,谢志光说:“根本不是外界说的那么高。反正从俱乐部账面上,我们只划去200万元。我觉得这个买卖相当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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