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哨”声声里,联赛又一年。过去,这句话一直被用来揶揄中国足球的惨淡现实。毋庸置疑,既然中国足坛假球、赌球泛滥到骇人地步,作为足球场上最主要环节之一,裁判员怎么能够独善其身?如今,几大名哨已经被牢牢拴在了中国足球黑色利益链条上,有关中国足球裁判的黑色帷幕,也渐渐被拉开。
●中国足坛黑哨知多少
“黑哨”,是在中国足球进入职业化以后产生的一个专用名词。一开始也被用在有意无意的错判、漏判,后来则被赋予相对标准的含义:“黑哨”专门指俱乐部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而贿赂裁判,裁判受贿以后进行非公正的裁决。
中国足坛有多少“黑哨”?想想看,绝对金哨陆俊现在变成了第一黑哨,就可知中国足球到底有多荒唐和腐朽了。 2002年那场打黑风暴,最终只以龚建平锒铛入狱结束,留给公众的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当时让阎世铎手足无措的并不仅仅是龚建平入狱,而是让人震惊的另一个消息:几乎所有裁判都被指控参与了交易。宋卫平交出的8人“黑名单”仅仅是绿城一家的,其他俱乐部如果都交出来,那在中国足坛将很难找到一名“干净”的裁判员。
据悉,当时50多名裁判员交代的问题相当严重,金额总数超过了2000万元,也有说法是超过了3000万元。高喊司法介入的阎世铎最终还是没能顶住压力,只能履行自己“只要交代问题,中国足协既往不咎”的承诺。那次足协内部处理了17名边裁,陈培德后来在回忆录中感叹,“一只‘替罪羊’和17个内部处理,这就是为时两年的轰轰烈烈的足坛打假扫黑最后结局。至高无上的法律,再一次在人治面前退却了。 ”
●俱乐部是黑哨的需求方
阎世铎姑息养奸的做法并未让联赛中的争议判罚有所减少,更不可能让黑哨的疯狂表演有所收敛。逃过第一次反黑风暴的黑哨们很快卷土重来、变本加厉。没办法,俱乐部是“黑哨”的需求者。 贿赂裁判,这是俱乐部公开的秘密,只不过俱乐部把它称为“做裁判工作”。
据说,许多俱乐部在重要比赛前,总忘不了商量是否要去做裁判的工作。俱乐部领导要咨询主教练,一般问题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问题是否有做裁判工作的必要。主教练的意见是基础意见,主教练要确定比赛的重要性及战胜对方的把握有多少。如果实力明显占优,将裁判好好招待一番即可,如果比赛场次事关重大,比如是关系到升降级或夺得重要的名次,在这种情况下,俱乐部就会不惜血本去做裁判的工作。第二个问题是送多少。据说从1996年开始一般在3万至8万之间,最多也有10多万元的。并不是俱乐部不肯多给,而是当时裁判员不敢收那么多。第三个问题是通过什么渠道,由谁去给。一般俱乐部要通过一个中间的熟人介绍,比如经熟人挂个电话,然后俱乐部安排具体人去见面。
最绝的情况是裁判两边都收,当某家俱乐部已经“打点完毕”,却发现比赛并没有按照设想的进行时,那种气急败坏的感觉可想而知。
●足协是黑哨的保护伞
现在足坛打黑风暴波及面越来越宽,那些沦为阶下囚的贪腐分子,最该怨恨的,也许就是那些当年决定对除龚建平外其他受贿裁判都法外施恩的决策人。正是这一决定,导致某些球员、教练、裁判、官员,乃至某些投资人、经纪人,陷在黑金足球里不能自拔。
足协“内部处理”,实际上成了变相保护,更是让裁判们有恃无恐,有所区别的是2003年反黑之后,之前私底下单独做工作很快变成了寻找“保护伞”,能跟某位足协官员扯上关系显然效率更高,比如能跟南勇、杨一民这样的高层搭上线,就根本不会在裁判问题上吃亏了。
很快,整体操纵裁判并操纵假球和赌球,成为中国足球权力腐败中最黑的一幕。在这种权力腐败中,黑哨可以导致假球,假球可以导致赌球,赌球可以导致多方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最后发展到,俱乐部要求哪个裁判执法比赛,裁委会一一应允,才衍生了俱乐部和足协高层之间的官商勾结。同时,这些俱乐部还不忘贿赂裁判,做到“双保险”。
中国足协也曾经做过诸如联赛前一天才通知裁判名单、严禁私下接触裁判等规定,但纯属表面功夫,有熟悉内幕的人说:“现在哪还有临到比赛前才拉关系的,现在一共才有多少裁判?每个俱乐部都有自己的朋友,每个赛季前早就做足工作。 ”
裁判是足协派的,出了问题,足协内部处理,这也是黑哨存在的逻辑前提。 中超联赛中,其实已经形成一个利益链,很多时候俱乐部做裁判工作只是因为不想吃亏,别人做了你不做,那只有你吃亏。足协体制不改,永无希望。 黄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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