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10点,中国足球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对涉假球队的处罚。广药队和成都谢菲联被降至中甲;青岛海利丰则被取消注册资格,罚款20万元人民币。同时,中甲联赛南京有有队因拖欠外援工资被扣除2009赛季联赛积分6分,罚款五万,剥夺2010赛季外援名额一个。图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宣布处罚决定。 中新社发 富田 摄
中新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沈晨)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小平23日上午在此间宣布了对三家“涉假”俱乐部的处罚决定——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被降至中甲联赛;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被取消注册资格,罚款20万元。
王小平宣读处罚决定时指出,在2006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8月19日第17轮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与山西路虎俱乐部及9月9日第19轮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与浙江绿城足球俱乐部比赛中,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实施了贿赂行为。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9年第5条、第49条以及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6第63条、第33条规定,做出如下处罚:给予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降级处罚,降至2010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
在2007年9月22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21轮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与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的比赛中,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实施了贿赂行为。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9年第5条、第49条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7第63条、第33条规定,做出如下处罚:给予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降级处罚,降至2010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
在2007年9月22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21轮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与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的比赛中,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实施了贿赂行为,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9年第5条、第49条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7第63条、第33条规定,做出如下处罚:给予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降级处罚。
在2009年9月2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18轮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与四川西部治国足球俱乐部比赛中,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进行私下交易,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9第70条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取消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二,对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对于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的上述行为合并执行处罚。一,取消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二,对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罚款人民币20万元。
王小平还宣读了对拖欠外援工资的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的处罚决定。国际足联于2008年10月24日,来函要求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支付该俱乐部当年所属波黑外援相关款项及国际足联的罚款。但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未在国际足联规定的日期内支付。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于2009年12月21日对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做出扣除2009赛季联赛积分6分的处罚决定。
依据国际足联纪律准则第64条,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74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扣除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2009年中甲联赛积分6分;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三,2010年南京有有俱乐部外援运动员上场名额减少1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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