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国内转会规定不出意外将于下周正式推出。昨天下午主管联赛的足协副主席杨一民连同注册办负责人朱和元、联赛部主任马成全对新规草案准终稿进行了仔细推敲。自由转会在经过明年一年的“过渡期”后将于2011赛季全面落实,抑制自由转会的30个月俱乐部利益保护期将被彻底废除,球员在被连续拖欠3个月工资后获得自由身。“过去俱乐部在转会上的绝对强势地位将不复,新规体现劳资双方利益兼顾。”
转会新规将全面与国际接轨,自由转会推行之势不可逆转。而俱乐部和球员普遍关心的“30个月保护期”将被彻底废止。不过考虑到旧有转会制度维系多年,俱乐部对新规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人才流失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足协特意补充一些特殊规定兼顾俱乐部利益,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当属关于未来一个赛季的“过渡期”的规定。
新规对欠薪也将形成有效打击。不过初稿中关于“球员上场率不到一成即获自由身”的建议被推翻,这主要是足协和俱乐部担心球员有为了达到转会目的诈伤或消极怠工。另外,新规对戴琳式“出口转内销”行为也将给予遏制,国内球员涉外转会,必须在转会有效期起经过相当一段时期后才能转会国内其他俱乐部。而这个期限估计在9个月以上。
转会摘牌制终被废止
球员身价上限仍为500万
国内职业联赛转会11年之久的“摘牌制”将被废止。昨晚中国足协注册办负责人朱和元解释,废除摘牌制无疑简化了曾经繁冗的国内转会程序。更重要的是此举使国内转会制度改革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
昨晚朱和元透露,注册办将在此次转会窗口打开之际彻底废止“摘牌制”。其实这一转会制度也是中国足球特有产物。1998赛季甲A联赛结束后,足协推出了挂牌、摘牌制度,其核心内容为,球员无论合同期满与否,只要原属俱乐部同意或者要求,那么他们将被推上国内转会榜,上榜球员对于下家没有选择权,完全是“俱乐部说了算”,球员很可能被不中意俱乐部“截留”。这种单纯维护俱乐部利益的制度由于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劳资双方公平自愿合作的精神相悖,因此被废止乃大势所趋。
此外,该制度废止也将提高国内转会工作效率,朱和元说,“过去国内转会要经过申报上榜、转会榜公示、核定身价,最后落实转会的多重手续,新的转会程序则因为挂牌、摘牌制度的废除而从简。”
根据全新国内转会规定以及国际足联有关精神,新赛季国内球员转会办理期将在新赛季联赛前的12周内完成。一位注册办人士透露,具体日期可能从明年1月1日起到3月初。朱和元昨晚还透露,虽然转会规定有变,但球员国内转会的身价上限仍为500万元人民币。
中超新赛季赛程初定
本报讯关于未来中超是否缩水甚至“停摆”仍在外界猜测中,但中国足协联赛部有关新赛季中超赛程安排的工作却有条不紊。据悉,结合前段时间亚足联的2010年赛事日程表,联赛部建议新赛季中超于3月20日或21日揭开战幕,并于10月下旬落幕。
记者从亚足联公布的2010年赛事日历表上看到,从明年3月到10月,除6月11日到7月11日的世界杯比赛外,国际足联的比赛日不过有6个,其中还包括两个友谊赛日。而中国队在此期间并没有大赛任务,因此非常有利于联赛赛程的安排。按照联赛部的初步想法,新赛季中超将于3月20日或21日开幕。并且以世界杯开幕前的5月底为首阶段截止期。如果国足不安排集训的话,那么此阶段应能完成10轮左右的中超比赛。待到7月中旬再把余下轮次打满。由于亚冠联赛的小组赛6个比赛日及16强比赛都将在上半年内完成,因此中超将得以在下半年不间断完成。(记者 肖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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