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宣布了对8月30日中超第20轮江苏舜天队和天津泰达队比赛中泰达队人士进场指责裁判的相关人员的处罚决定。以领队身份代行主教练职权的左树声被处以禁止进入替补席五场比赛,罚款2.5万元的处罚。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认为,在8月30日的中超第20轮江苏舜天队和天津泰达队比赛补时阶段,因为对当值裁判判罚的不满,泰达队体能教练王俊、领队左树声、队员21号韩燕鸣、9号吴伟安、22号赵燕明等进场指责裁判,造成比赛中断。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处罚条例第44、46、52条的规定,纪律委员会对天津泰达俱乐部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如下处罚:一、体能教练王俊被禁止进入替补席6场比赛,罚款3万元。二、领队左树声被禁止进入替补席5场比赛,罚款2.5万元。三、21号队员韩燕鸣、9号队员吴伟安、22号队员赵燕明,分别禁止比赛3场,各罚款1.5万元。四、泰达俱乐部队给予通报批评。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