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纠纷,再一次让中国足球的弊端暴露在人们的视线中。不过,露出水面的恐怕不过只是冰山的一角。昨天,一位圈内人士在谈到中国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时称,两份合同在中国足球圈内已经是一个被认可的潜规则。实际上,在每年俱乐部与球员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球员在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时候,不仅要与自己的无知做斗争,有时候要面对的甚至是黑社会似的恐吓。
“两份合同其实不是什么秘密,一本是中国足协规定的文本合同,另一本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补充条款,球员个人与俱乐部之间对收入等等一些具体的要求是因人而异的,而在很多时候这些条款俱乐部是不希望被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知道的。在中国的俱乐部里,这样的两份合同早已经被球员和俱乐部双方都认可了。”这位圈内人士说。
这位圈内人士进一步解释说:“秘密合同的存在肯定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俱乐部只与球员签署了文本合同,却没有签订秘密合同,那么球员是没有依据在事后要求俱乐部再次与他签订一份秘密合同的,这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俱乐部一般不会违背当初的承诺,不过如果这么做了,球员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收入肯定会受到很大影响。”
这位圈内人告诉记者,俱乐部在与球员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其实存在很多问题,他说:“事实上,两份合同并不是国内俱乐部与球员签订合同的全部秘密,俱乐部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厚道”的地方,球员在足球这个圈子里混,对很多法律方面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而他们又大多没有经纪人,所以一些年轻球员在签约的过程中就很容易保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一些队员,对于自己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漫天要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无知这样的一个前提下,无论是俱乐部还是球员,实际上都在某种程度上浪费着成本,也正是因为无知,个别俱乐部在与球员签订合同遇到障碍时,不是去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不惜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吓队员”。“这个圈子就是这样。”这位人士说。
“被恐吓的一方,当然不会就这么完事,比赛时不卖力气,磨洋工,胆子再大一点的,就卖球做球,中国足球的规矩就是这么坏的。”这位人士最后说。本版撰稿 记者 高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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