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球队待遇不同 中国足协解惑答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体育新闻
    “涉假”球队待遇不同 中国足协解惑答疑
2010年02月23日 11: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月23日上午10点,中国足球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对涉假球队的处罚。广药队和成都谢菲联被降至中甲;青岛海利丰则被取消注册资格,罚款20万元人民币。同时,中甲联赛南京有有队因拖欠外援工资被扣除2009赛季联赛积分6分,罚款五万,剥夺2010赛季外援名额一个。图为发布会吸引了几十家媒体的高度关注。 中新社发 富田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沈晨)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被降级,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则被取消注册资格。三支“涉假”俱乐部“待遇”各不相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发言人周明律师23日上午在此间做出了相应的解释。

  周明解释指出:“对俱乐部而言,取消注册资格,相当于极刑,这个俱乐部实体以后就不能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据介绍,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被取消注册资格后,如有其他资金介入购买该俱乐部进行重组,重组后的球队将从中乙联赛开始打起。

  为什么唯独对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处以“极刑”,主要是因为该俱乐部在2009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18轮与四川西部治国足球俱乐部比赛中,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进行私下交易。

  “海利丰在2009年出现问题,没有超过两年的追诉时效。而该队在2007年与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以及2007年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与山西路虎俱乐部的两场比赛出现贿赂行为,则都超出了两年的追诉时效。正是因为遵循追诉时效的原则,对三支俱乐部的处罚不相同。”

  周明指出:“中国足球的规范化和国家的法律进程一样,都是遵循一定的规律。程序的正义要优于实体的正义,相比较单纯某些案件的个别正义,程序正义才是真正推动中国足球规范化的证据。”

  他透露,中国足协今后对类似涉假球队的处罚会更重。

  据悉,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三支球队做出处罚之后,各方反应不一。有消息称,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关人士对处罚决定表示不满,认为有失公正。(完)

    ----- 体育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