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周薪动辄过十万英镑的英超球星,很多都会利用所谓“肖像权费”方式从俱乐部收取报酬,藉以避税,估计每年涉及总金额达1亿英镑。税务当局近月突然向球星致函照会,表明正就此进行调查。有球员经理人大呼不公,认为税局放纵多年如今追查,明显是因为“钱作怪”。
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英超成立后,英超俱乐部开始以球衣、赞助或宣传收入为名,透过肖像权方式支付球员部分薪金。知名球星如曼联的欧文、费迪南德、加里•内维尔、利物浦队长杰拉德、切尔西的乔•科尔等,都会透过名下公关公司收取这笔收入。
根据英国税法,一般球员需支付高达40%个人所得税,今年4月更将加至50%,但若由公关公司经手,就只需缴付最高28%公司税。部分外援球员还可将公关公司设在海外,藉以避过更多税款。
类似做法近20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但去年底,税局一个20人特别小组突然致函球员,表明不排除要球员交出户口和合约等报税文件。税局消息透露,调查将涉及所有收取肖像权费的英超球员。
有关调查其实已多年,2006年,当局发现部分球星的肖像权费其实与出场次数、入球数目挂钩,故初步认定这笔钱应属于合约薪酬一部分。报道又指,假如税局裁定肖像权费属避税行为,根据合约内容,球员或俱乐部将被追讨巨额税款。
曼联年初证实正就与肖像权费有关的530万英镑税款,与税局发生争议。会方称,税局认为“肖像权费可能属于薪酬一部分,因此应以入息计税”。
球员和俱乐部方面固然不满调查,认为税局为了开源才秋后算帐,但其实受影响不止英超俱乐部,英国橄榄球联会早前就同意直接上缴部分肖像权费作补税。英超20家俱乐部日前举行会议,有人提出将肖像权费限制在球员薪酬15%以下。但分析相信,英超联方未必能与税局达成协议,最终仍需各俱乐部个别与税局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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