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睫毛、俊俏的脸庞,尽管已经在病床上躺了一年,6岁的俊俊(化名)看上去还是很乖巧,让人心生爱怜。一年前,俊俊从7米跳台上跌下之后,就成了植物人。昨天,俊俊的父母要求幼儿园、运动学校承担全部责任一案,在渝中区法院第四次开庭。
2007年6月,俊俊家看到一则“培养像田亮一样的跳水苗子”的广告,决定让俊俊去学跳水。俊俊妈妈说,当时,俊俊刚满5岁,转到了市体育局机关幼儿园全托。“幼儿园不仅收了全托费,还收了孩子的跳水训练费。”
2007年12月7日是星期五,正在进行封闭训练的俊俊从7米跳台上跌下。经过两次开颅手术,医生诊断俊俊为重度脑挫伤,成了植物人,鉴定结果是一级伤残,需要全护理。
昨天,在市儿童医院病房里,俊俊的双眼还是那么明亮,可在前一天,医院检查证实,俊俊的双眼已经失明了。
市运动技术学院为俊俊支付了25万的医疗费,但谁来为俊俊的受伤负责?谁又来负责孩子今后的生活和治疗?2008年4月,俊俊家人将市运动技术学校和市体育机关幼儿园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连带承担全部责任。“我们根本提不出具体费用,我们也不知道孩子需要多少钱才能治好。”
在昨天的法庭上,幼儿园否认当初收过跳水训练费,说那只是护送费;市运动技术学院还否认俊俊是他们的学生,称是教练私自招收的,但该教练当场就否认了。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