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海建国以来最大的网络赌球案在一审法院再次开庭,法院对20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中新社发 陈静 摄
2月15日,随着普陀法院的一声槌响,外界所称的“沪上最大网络赌博案”在历经半年的侦查、搜集证据后尘埃落定。20名涉案人员共被处罚金1163万元,主犯钱葆春被判5年,处罚金500万元。
2006年初到2008年6月3日,两年半时间,利用境外赌博网站,在钱葆春和同伴邹军、刘必清等人构建的赌博网络上,下注资金达到了66个亿。而这66个亿,仅仅是警方能确切掌握证据的一个网站上的流动资金。另外两个网站上的账目,由于被销毁或者终端服务器在境外的原因,无从查证。
据中国公益彩票研究中心2008年出台的报告,中国一年有3000亿元赌金通过钱葆春们代理的赌博网站,流向境外。
钱葆春的发迹
在外人眼里,钱葆春是一位成功商人,外贸公司做副总,自己开着宝马,太太开着奔驰,对朋友出手阔绰,请客吃饭出手就是上万。
钱葆春被抓后供诉,他的公司只是一个“架子”,这些钱大部分都是来自的他的赌博网络运营。
2006年的年初,还在为生意苦苦奔波的钱葆春,在一个酒吧,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马来西亚人“索尼”。钱说,在索尼当时就问了他两个问题“想不想坐庄?想不想发财?”索尼动员他,如果自己坐庄,随随便便就能分得几十万,瞬时,他就被调起了胃口。
几次接触后,钱葆春开始与索尼商谈“开线”。
双方订立的游戏规则如下:在交了一笔保证金后,索尼为钱葆春在境外著名赌博网站“新宝”(又名“皇冠”)网上开设了一个股东代理账号,钱葆春根据赌场给的网址和密码,在国内登陆网页,拉客开赌,并不断发展下线。
下线分为总代理、代理和会员3个级别,总代理的信用额度为200万,代理为60万,会员则为10万。其中,总代理和代理能发展下线,并享受分红,而会员则为单纯投注。股东则为他们承担担保风险。
双方约定,钱葆春的报酬主要分为3部分,一部分是境外赌博公司发的工资,大约每月是几千元,另一部分则是抽成,赢利2成上交赌博公司,8成自己留下由他和下线自行分配。
第三部分则是“水钱”(又称洗码钱),即每周在赌客下注总金额中,抽取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八作为佣金,每下注金额达到1000万元,赌博公司则会再返还千分之十二(又称千点水)作为红利。
商谈好规则后,钱葆春的网站在第二天就开业迎客了。
“现在网络赌博越来越多,钱并不好转”虽然钱葆春一再抱怨,但他还在发展了邹军等人作为自己在“新宝”的下线,并在两个月内获利数万元。
但钱葆春真正的发迹,是跟邹军、刘必清一起合作后。
发展下线
作为钱葆春下线的邹军,并不满足于自己目前的身份。
2006年4年,在一次去澳门赌钱时,邹军认识了在某赌场老板“阿华”,几次商谈后,他从阿华手中获得了“太阳城”love的一个股东级别账号,开始和朋友刘必清一起开设赌场。
2个月后,由于资金和客源不够的问题,邹军不赚反亏,这种情况下,他带着新加入的刘必清找到了钱葆春,要求合作。
“下注额越多,客人越多,我们的利润才越大。”邹军交代,网络赌博的“马太效应”很明显,如果没有足够规模的下注者,奖金就会减少,而新客人更难加入。
经协商,钱、邹、刘三人决定合作开设“新宝”K247、K206及“太阳城”LOVE等赌博网站,三人共同承担风险,各自发展下线以及代理和会员。由于三人拿到的都是股东级账号,每人占“合资公司”1/3的股份,并各自发展下线。
时值世界杯,三人很快发展了10多个总代理,并由他们各自去发展代理以及会员。随后,三人的业务开始扩张。
“一般来说,抽成的那8成我们是不要的,全部返给下线;‘返水钱’我们也只留总额3%-5%,其余的也返给下线。”据钱交代,即使在这样薄弱的提成下,2007年1月到7月,他们三人盈利依然达到了166万元。
记者在公安人员查获的一本账本上发现,2008年5月20-5月23日,光是“新宝”网站上的投注额就在6000多万元,下注会员总人数在12000多人,而其他时间段,最少也有数百万投注。
为了方便“生意”,钱葆春在中远两湾成租了一套房子,将用于赌博的电脑全部搬到那边,而邹军则将自己亲戚陈钧杰和周伟明以每月6000元雇来当马仔。陈钧杰负责核对赌金,开设账号,设定信用额度;而周伟明则向下线的代理和赌徒收取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