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八日电 (记者 于立霄)备受关注的央视体育女记者陆幽状告原央视名嘴黄健翔名誉侵权案八日宣判,法院最终认为,原告陆幽提交的证据不足,一审宣布其败诉。陆幽在宣判后明确表示,将会上诉。
对于陆幽提起的名誉权诉讼,黄健翔向法庭答辩称,他未在涉案文章中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向陆幽、或公开陆幽的个人隐私,文章内容并不足以直接或间接推导出与陆幽有关的结论。黄健翔称,公众也不会认为“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就是陆幽。他称,中央电视台并没有“首席记者”一职,参与国家队报道的女记者不仅陆幽一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落在涉案文章中提及的“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是否特指陆幽。
开庭时,陆幽邀请央视内部人员为她出庭作证,证明她就是“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 陆幽认为,她所提供的人证和物证都可以证实,她就是黄健翔在个人博客中所述的央视体育频道女记者。
法院表示,陆幽提交的证据,尚不能证明黄健翔博文中的语句具有直接且排他的指向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健翔的博文中提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与国家队主教练发生宫外孕之事,采用了隐名的方式,并未写明包括该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在内的具体身份信息。因此,陆幽所称黄健翔在博文中,通过泄露其隐私的方式捏造其与国家队时任主教练性丑闻的意见,法院难以采纳,并驳回了陆幽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陆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提供的证据很充分,也许因为是网络上的文字,在法律上还很难以认定。她说:“我跟杜伊没有性关系。我会在以后拿出更让人信服的证据,相信法律可以还我一个公正。”
据悉,去年六月六日,黄健翔在博客上发表了《丑话说在前边》的文章,文中提到了国家队前任主教练杜伊将某“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之后,陆幽将黄健翔告上法庭,称文中所指就是她,要求黄健翔索赔精神损失费五十万元。这桩与足球擦边的官司,顿时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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