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10月2日晚,2007年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已在上海拉开帷幕。这是特奥会首次在亚洲举办,也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一届,共有165个国家和地区组团与会,特奥运动员超过了7200人。
特奥会的“特”,在于其参赛运动员通常是智商在70以下的智障者,因而特奥会更强调“平等参与”。作为运动会,竞技比赛是其主要内容。有比赛就有竞争,有竞争就有输赢。特奥会也提倡竞争,并要求每位运动员做到最好,但竞技本身又并非特奥会的追求。对所有智障运动员而言,胜利更不是他们参与这一盛会的最终目标,甚至体育运动本身也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特奥会的意义更在于增强智障者的自尊与自信,向正常人展示智障者的能力与内在美。
从本届特奥会开幕式看,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宣布开幕,众多高层级官员的与会,文体界知名人士云集,7万多名观众捧场,这些信息无一不在显示出主办国的诚意。中国已经为特奥会献上了一场华丽而隆重的开幕演出,也正在努力为特奥会贡献出和谐、快乐、友谊的赛事。为保障赛事顺利进行所付出的努力,既是中国向特奥会履行主办国的义务与责任,更是向本国984万智障者履行政府职能与国家道义。
作为格外强调“融合”的特殊运动会,观众与运动员、组织者与参与者都是主角。“融合”不仅应发生在特奥运动员之间、特奥运动员与其教练员之间、特奥运动员与其家人之间,更重要的是应发生在政府与智障者之间,正常人与智障者之间。从智障者权益保护看,特奥会是一种手段,它自我设定的目标不仅在运动本身,更在“为智障人士提供参与社会的平等机会,使他们有机会成为对社会有用,被社会认可和尊重的公民”。
对中国而言,特奥会是一次面向世界的人权检阅。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从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制度安排就可窥见。德沃金曾举例指出,父母会给生病的孩子比健康孩子更多的照顾;政府对待受灾的地区和百姓,也会比其它地区分配更多资源。这两个例子所要说明的即是:对先天不利的人群,政府更应采取补偿措施才堪称正当。智障者就是亟须国家和社会格外关照的弱势人群。人权的基本价值既要求对所有人予以普遍的关注、尊重和保护,也要求通过相应措施,最大限度缩小智障者与正常人的差距。
尽管我们“一贯重视包括智障人士在内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致力于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但毋庸讳言,受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以及文化多样性、利益多元化的影响,我国智障者的法律保障、行政保障、公共服务保障等,还有颇多需要改善的地方。法治和维权是十分具体的系统工程,依法尊重智障者的人格尊严和自我选择,保障他们的适当生活水准、不受歧视和发挥潜能,是这项工程中实实在在的内容。
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并不在于这个国家是否存在智障者,而在于是否给予了智障者足够的尊重和保护。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不仅仅在于成功举办一次特奥会,而更在于对智障人士的关爱和扶助,真的做到了一以贯之。
关爱智障者,特奥会并不是起点,更不是终点。特奥会只是一个接受世界检阅的舞台,一个实现自我超越的契机。关爱的阳光,不应仅仅在这次盛会上,照亮智障者的心灵,更该在将来持久照亮所有残疾者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