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你别指望在盐湖城讨得太多的便宜。除非你的人气已经达到了乔丹、科比这样的境界,足以春风化雨润泽万物,否则爵士的球迷们一定会将你视为不共戴天之敌,吼叫、奚落、蔑视直到你无地自容。
和猛龙队的名不副实一样,爵士队同样并不具备名字中那种优雅。斯隆二十年如一日地习练着最简单的挡拆战术,直至炉火纯青。以阿德尔曼和斯隆厮混若干年的交情,爵士队本就变化不多的战术早就了然于心,但就是拆解不了——如果你的对手是傅红雪,即便你一心一意地提防他的快刀,仍然避免不了落败的厄运。炉火纯青到了极处,便是大巧若拙的境界。
虽然如今的火箭队,以牺牲天赋的代价来博得精神力量的强硬,但是和爵士队相比,他们的改变显然显得有些肤浅。人员齐备的爵士队像拧足了发条的铰肉机,视篮板球为亲人一般。这是他们几代人的荣耀传承,马龙的铁肘子和斯托克顿的绊马桩,就是他们心目中的狼图腾。而斯隆以看上去有些抱残守缺般的固执,找到了德隆和布泽尔两位完美的衣钵传人。从此,盐湖城的煞气,又可以扶摇直上若干年。
其实反思一下,火箭队对于超级中锋的迷恋,也有些类似。摩西·马龙、奥拉朱旺的时代,是火箭队最为辉煌的光阴。自从他们选中姚明以后,火箭队如获至宝地宣称要以这个新的巨人为中流砥柱,重新搏击沧海,但是这些年来,他们的战术风格、阵容设置始终挂着不伦不类的恶名,引得朝野上下非议不断。
据说,输球之后大姚非常不满,又开始抱怨裁判。不平则鸣是好事,但是想想主场哨这东西,实在很难避免。发太多的牢骚也于事无补。或者姚明应该多和阿德尔曼以及阿泰商量一下,像爵士一样找回他们久违的中锋传统。1993年,火箭队在西区半决赛中败北之后,奥拉朱旺走到球馆门口,告诉大家:“我们就从这里开始。”次年,他们夺得了冠军。如今的火箭队,与那时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