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我要自由”的呐喊,一边是大棒加萝卜的威逼利诱。随着中国足球与欧洲足球的落差越来越大,以及中国球员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博斯曼”冒出来。这是大势所趋,中超俱乐部不能再给予无情打压了,中国足协也不能装作没看见了。“冯、周事件”的意义不在于他们最终能否成行,这些事件必然让中国足球的决策层、投资者们如坐针毡,最终的结果是中国足球转会规则逐渐向国际足联的规则靠拢。
中国足球属于世界落后水平,别人能看上咱们的球员无异于天上掉馅饼。从越来越多的生意变成扯皮官司来看,千万别妄谈什么水平问题,这只是越来越多的球员对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制度的限制、根基的桎梏之下,中国足球不会因为球员西行渐频就取得什么长足发展,但如果中国球员连这一点起码的权利都失去了,那就不是在保护联赛,而是在毁掉联赛了。没有自身权益的保障,傻子才会为你卖命。
但中超俱乐部也有自己的苦衷。欧洲顶级联赛拥有庞大的市场,拥有电视转播分红、票房收入、球员队衣出售等多方面稳定的盈利模式,但中超的票房收入少得可怜,如果连出售球员的收入都没了,似乎有逼着投资人放弃足球之嫌。
矛盾的焦点已经很明显了:一边是国际惯例,一边是中国国情,但这绝不意味着不可调和。中超存在“球员初始合同期过长,对自由球员规定过于狭窄”的问题,俱乐部老板也只愿意和球员签一年的短期合同,很多球员在赛季结束后甚至面临两个月的无合同期,这显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球员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有了冯潇霆、周海滨这样的先例,相信越来越多的球员会加强维权意识,这也必将督促各俱乐部选择延长球员的合同期,同时效仿欧洲俱乐部,引入“提前协商续约制”。只有这样,劳资双方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同时,“冯、周事件”也将迫使决策者、管理层进一步学习、研究国际足联的有关规定,从而更好地利用规则进行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早点规范制度,加强契约意识,才能防止那些喜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再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