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国女足在女足四国赛最后一轮比赛中以1∶0击败韩国队,以3战全胜、进8球不失一球的战绩获得冠军。不过韩国队认为中国队的进球无效,还险些罢赛。
比赛第35分钟,韩国队门将金正美在禁区内持球时间超过6秒,中国女足因此获得禁区内间接任意球。徐媛踩了一下皮球之后,毕妍直接起脚射门,皮球绕过人墙飞入球门近角。不过,韩国队教练组认为徐媛在踩球时并没有让皮球滚动一周,因此中国女足的进球应属无效。不仅如此,韩国队的技术官员还拿来了笔记本电脑,与当值裁判员以及比赛监督进行商讨。经过多方协商之后,韩国队才勉强接受了这一判罚,比赛在中断6分钟之后才重新开始。
对于这一存在争议的判罚,成都的国际级裁判杨志强按照国际足联的最新比赛规则进行了解释。“原来比赛规则中,的确有罚间接任意球时皮球必须滚动一周的规则。但是在实际判罚过程中,对皮球是否滚动一周很难介定,因此国际足联在最新规则中规定,只要皮球‘移动’了就算有效。”杨志强说,“判罚中国女足的进球是否有效,就是看徐媛有没有让皮球移动。”通过电视回放的慢镜头可以看出,徐媛的确踩了一下皮球,但是否让皮球“移动”仍很难判断。
90分钟比赛结束,中国女足凭借这个争议进球以1∶0击败韩国队,获得2009年女足四国赛冠军。而在稍早进行的另一场比赛中,芬兰队2∶0击败新西兰队,获得第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