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伟国和江津曾经是同为国足效力的“兄弟”,如今却因为俱乐部股权转让问题对簿公堂。日前,上海青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彭伟国要求江津双倍返还股权定金4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彭伟国在诉状中称,2007年他与江津关于上海群英俱乐部的股权转让达成了协议,并支付了定金20万元,但江津一直没有将股权转让给他。江津则辩称,自己不是群英足球俱乐部的股东,当初只是作为一名股东的代理人与彭伟国签订协议,而且彭伟国并没有付清转让款。
上海青浦区法院一审认为彭伟国未支付剩余的转让款,已经构成违约,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