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赛季中超联赛已经落幕。到了赛季尾声,除了夺冠形势异常混乱之外,还有一点让人印象深刻,那就是赛季末不少俱乐部挥出的罚款大刀。在本年度中超联赛闭幕前五天,上海申花和山东鲁能俱乐部先后公布各自的处罚规定:申花俱乐部对球员肖战波罚款半年年薪;鲁能俱乐部对球队教练组和队员扣发全年收入的30%。巨额的罚款让人吃惊,罚款事件的背后也让人深思。
30%奖金作为风险金
所谓“30%奖金作为风险金”是指国内众多俱乐部都会采用30%作为标准,即将全队全年奖金的30%作为风险金。若球队完成成绩指标,那赛季末俱乐部会将这30%的风险金全额下发给教练组和球员;若完成不了,那俱乐部有权扣除这30%风险金,或根据球队最终成绩与赛季前制定的成绩目标的差距,将这30%的风险金再细化成具体的百分比下发。
鲁能全队受罚在于未能完成赛季前制定的“亚冠联赛小组出线、A3联赛夺冠、中超联赛保三争一”的成绩目标。对于这一处罚,今年只获得中超联赛季军一项殊荣的鲁能队只能默认,没有任何辩驳的余地。鲁能队是国内少有的豪门,减发全队全年收入30%,总体算来可为鲁能俱乐部节约了近千万元的开支。
规避支付违约金
此次申花重罚了肖战波150万元,其力度让人震惊。肖战波受罚在于其公然藐视主教练的比赛人员安排,并拒绝随队训练。但了解内情的人都清楚,肖战波2004赛季加盟申花队时签署了一份价值1000万元的合同:第一赛季,肖战波的底薪是250万元,以后将逐年递增,2008赛季肖战波的年薪将达到500万元。当然,这份合同对肖战波的出场场次有一定的要求。
肖战波这次违纪是铁一般事实,为此申花俱乐部在没有任何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对肖战波给予150万元的处罚,既完成了一次对肖战波天价合同的大幅度削减,也没有留给肖战波诉之法律的机会。
此外,申花队乌拉圭籍主教练吉梅内斯在联赛还剩6轮的情况就被申花俱乐部“架空”,其教鞭转交了吴金贵。申花俱乐部对这事处理得很艺术,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宣布吉梅内斯“下课”,反而是强调吉梅内斯仍是俱乐部主教练云云。事实上,申花俱乐部若公开宣布吉梅内斯“下课”势必要支付天价的违约金。与其这样,倒不如保留吉梅内斯“主教练”一职,让其交出球队的指挥实权,到了赛季结束再与吉梅内斯友好结束工作合同。这样一来,申花俱乐部又省了一笔开支。
降低联赛成本
为什么在联赛末期突然出现如此重重的罚款现象,其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除了节省开支,这也是俱乐部在校正前几年过于水涨船高的薪金制度。大家已经意识到过去几年的“哄抬物价”使得现在的联赛有点入不敷出了。
就鲁能一刀砍下30%奖金来说,不仅类似鲁能、申花、国安等老牌劲旅热衷采取这样的做法,中超一些中游球队、保级球队以及中甲联赛的球队都采取“30%奖金作为风险金”的做法。前几年足球圈一些泡沫经济使得一些俱乐部的资金投入很大。但由于国内足球大环境最近几年一直不理想,各俱乐部的投入日趋理性。俱乐部均想方设法压缩成本、规避支付违约金,甚至变相减薪。这看来也会成为未来国内足球联赛运作的趋势。
(记者 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