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14日下午,即将访华的英国首相布朗在唐宁街十号会见旅英华人华侨、中资机构负责人、留学生等华人杰出代表。图为布朗和中国足球明星董方卓(左一)、郑智(左二)在交谈。 中新社发 李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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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月14日下午,即将访华的英国首相布朗在唐宁街十号会见旅英华人华侨、中资机构负责人、留学生等华人杰出代表。图为布朗和中国足球明星董方卓(左一)、郑智(左二)在交谈。 中新社发 李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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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运动员郑智签约为耐克品牌代言后,又穿阿迪达斯品牌产品出席公开活动从而引发争议。4月15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诉德国阿迪达斯公司、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以及郑智共同实施违约行为一案,诉讼标的为800万元。
耐克公司诉称,2003年7月1日,耐克公司与郑智签订赞助合同,约定郑智为耐克品牌代言,合同期间不得接受其他运动品牌的赞助、穿着其他品牌、参加其他品牌的商业宣传活动。合同有效期至2007年底。
耐克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称,阿迪达斯公司为争夺市场,于2004年8月起与郑智洽谈赞助合同事宜,致使郑智2005年3月18日向耐克公司发出终止赞助合同函,但耐克公司并未接受终止合同。2005年至2006年间,郑智多次穿着阿迪达斯产品公开参加训练、比赛以及商业宣传活动。2006年5月16日,阿迪达斯公司公开声明郑智已经是其签约球员。耐克公司认为郑智在合约有效期内“脚踏两条船”,与阿迪达斯公司共同实施违约行为,侵犯了耐克公司的经济利益。
对于耐克公司的说法,阿迪达斯和郑智均予以否认。阿迪达斯在法庭上表示,郑智与耐克解除合同在前,与阿迪达斯签约在后,并无不当。而且,阿迪达斯是中国国家队的赞助商,而郑智作为中国国家队队员,身着阿迪达斯的运动用品参加中国足协指派的有关活动和比赛,也在情理之中。而郑智的代理律师称,2004年下半年起耐克公司就没有向郑智支付合同规定的报酬,耐克公司违约在先,郑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据了解,此前,耐克公司曾以同样案由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因证据不足而主动撤诉。
法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 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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