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足球市场的不规范,球队随意解雇外援以及外援私自落跑现象屡见不鲜,和我们解约外援频频被告到FIFA并支付赔偿金不同,对于外援“悔婚”,中国俱乐部很多时候采取的是“隐忍”的态度,尤其是甲A时代。
最大牌的外援悔婚应该是当年的加斯科因。2003年,天马和他签约一年,除了球员身份,他还是球队助理教练以及足校顾问。但后来他以探亲为由返回英国,随后要求终止合同。双方一致认为对方先违约,并且告上FIFA,加斯科因说天马拖欠报酬,天马认为加斯科因撕毁合同。FIFA调查后对双方的上诉不予支持,统统驳回。
加斯科因之前,“悔婚”的最大牌是冈波斯,这位曾是甲A联赛骄傲的巴拉圭外援在离开创造辉煌的国安后两度和中国俱乐部签约,但都撕毁合同。1999年,他和红塔签了一年合同,但联赛开始前,其以孩子有病需要手术为由返回巴拉圭,然后要求终止合同,并承诺不会加盟其他中国俱乐部。但半年后,他却想回到国安,在红塔威胁上告后才作罢。两年后,冈波斯和当时处于甲B的中远签约(租借费和工资合计45万美元),但他再次违约,理由是“把中远当成了申花”,自己不愿意在中国次级联赛踢球,并想加盟智利的天主大学队。当时中远主帅徐根宝本着“强扭的瓜不甜”的态度放了冈波斯一马,但由于FIFA的规定,他也只能在一年后才加盟天主大学。
红塔当年在外援上吃的亏不仅是冈波斯,那一年,来自南非的外援杰瑞在打了几轮联赛后就突然消失,谁都找不到他。最初戚务生还威胁上告FIFA,但不久就表示不再追究,“即使他回来也不要他了。”
最近的外援“悔婚”的例子应该是中超银靴,来自安哥拉的约翰森,2008赛季结束后,他就和绿城签了合同,但没多久却通过经纪人告诉俱乐部:“安哥拉一家俱乐部给出薪水更高,所以我要离开了。”绿城随后上告中国足协以及国际足联,约翰森尽管租借到国内的里波罗队,但没有让他上场,本赛季约翰森回到成都谢菲联踢球。
2004年,国安以70万欧元买断罗马尼亚国脚阿莱克斯,并且签约3年,但2005年末,阿莱克斯就擅自离队,回到了加盟国安前的母队布加勒斯特迪纳摩。国安上告FIFA,阿莱克斯经纪人也同时上诉。但当时罗马尼亚联赛即将开启,阿莱克斯一方要求“私了”,最终,赔了20万美元了事(国安要求50万),虽然国安方面声称胜利了,但明眼人都清楚吃亏的还是国安。
事实上,中超还有一些想要落跑但不得不归来的例子,这和斯梅尔茨相同。2009年7月,泰达外援路易斯逾期没有归队,当时媒体声称他不会归来,但泰达通过经纪人警告他,老老实实回来,否则上告FIFA,这位中超金靴不得不归来。同样的例子还有前申花球员米利甘,2009年,他曾利用休假期前往德甲科隆试训,尽管不承认,但在归队之后被申花处罚。 (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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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中国足球超级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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