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七日下午,台湾“陆委会”召开临时记者会,推介《两岸会谈相关政策说明》、《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政策说明》两种新印发的宣传手册,为即将举行的第三次“陈江会谈”创造积极的舆论氛围。“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主持记者会,对两本宣传手册做介绍说明。 中新社发 耿军 摄
中新社台北四月七日电(记者 耿军 邓敏)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七日在一个座谈会上,介绍了即将举行的“第三次江陈会谈”的议题及未来两岸协商的议题。
“大陆政策暨两岸协商”座谈会七日在台中市逢甲大学启垣厅举行。台湾中部地区产业界、学术界、县市政府及乡镇公所代表、工商团体代表及媒体记者参加了座谈会。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在座谈会上做了题为《第三次江陈会谈议题及后续两岸会谈之说明》的长篇演讲。
在谈及“第三次江陈会谈的展望”时,赖幸媛说,根据两会共识,第三次江陈会谈将在今年上半年举行。这次会谈将延续“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协商主轴,涵盖两岸定期航班、两岸金融合作及陆资来台投资,以及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四大议题,并已陆续由两岸主管部门的专家展开业务沟通,预计在业务沟通告一段落后,即可进行第三次江陈会谈预备性磋商,就会谈时间、地点、协议签署等,作出具体安排。
赖幸媛介绍说,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方面,将建构民刑事司法互助的机制,并就重点打击的各类型犯罪、侦查合作、信息交换、人犯遣返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以确保两岸人民权益,提升司法案件的处理效率。
赖幸媛说,在两岸空运定期航班方面,将在既有平日包机的基础上,实现两岸空运航班常态化的运作,并就航路的优化、航班、航点的扩增等,进行配套的安排,希望全面提升航空运输效率及服务质量。
赖幸媛说,在两岸金融合作方面,包括四项子议题: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和保险业三项监理MOU(备忘录),以及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考虑三项MOU技术性很高,而且不同业别的要求也有所差异,再加上金融合作范围很广,包括市场准入、台商融资都是双方关切的重点,因此,目前规划由两会签署整体性的金融合作协议,将三项MOU的共通部分、货币兑换及其它金融合作事项,都会纳入协议范围,并赋予各业别金融监理机关进行监理合作的细部安排及三项MOU后续洽签的基础。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洽签,也将象征两岸金融往来进入崭新的时代。
关于陆资来台投资议题,赖幸媛说,主要是为实现两岸双向投资,改变台湾资金单向流向大陆的扭曲结构。将针对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制造业、服务业、爱台十二项建设及不动产等,就双方政策、法令、开放方式及项目等进行沟通及对话。经过持续的沟通,双方对于促成陆资来台都有很高的意愿,大陆方面也会组团来台考察,并透过后续的各项安排,逐步落实陆资来台投资,为台湾经济引进更多活水。
谈及“未来两岸协商议题”,赖幸媛说,未来两岸交流所衍生的问题都可以透过双方安排纳入议程,在制度化管道内平等协商解决。对于未列入第三次江陈会谈的议题,尤其是台商关切的议题及其它经贸议题,双方在第二次江陈会谈亦曾就后续优先协商议题进行讨论,包括:扩大两岸食品安全合作范围、两岸疫情通报机制、农产品检疫检验、两岸投资保障协议、避免双重课税、建立两岸经贸纠纷调处机制、两岸标准检测及认证合作、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两岸渔业劳务合作及渔事纠纷处理,以及两岸文教及新闻交流等议题,双方皆认为可列入两岸后续优先协商议题,同时亦已进行相关的研究,并透过交流先了解彼此的想法,以利未来透过两会平台进行对话与协商之安排。
谈及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赖幸媛说,ECFA议题也涉及到两岸协商,但目前“经济部”及“陆委会”正加紧努力作好岛内沟通及凝聚共识的工作,还没到可以进行两岸协商的阶段。不过,考虑ECFA问题在第四次两会高层会谈势必会触及,因此,我方会在第三次“江陈会谈”预备性磋商或其它适当场合,就ECFA是否列入第三次江陈会谈的对话议题之一,与对方交换意见,若对方有共识,不排除进行相关的安排。但必须强调,对话与协商是不同的层次,对话有共识,双方都做好准备,才会变成两岸协商的议题。
赖幸媛说,去年五•二0新政府上任后,两岸关系出现了崭新的局面;政府以新的思维制定两岸政策。在优先级上,处理愈来愈密切的两岸经贸关系是当务之急。大陆已是台湾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地区、最大贸易顺差来源,也是台商对外投资的最主要地区。面对如此密切的两岸经贸关系,政府有责任把过去管制性政策思维所产生的种种不合理的限制及衍生的各种问题,作根本的调整与解决,同时也须透过两岸制度化协商管道优先解决因为两岸经贸文化、社会各方面频密交流所衍生的各种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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