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五日,“两岸太阳光电(光伏)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于台北国际会议中心闭幕,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右)和台湾太阳光电产业协会理事长蓝崇文(左)共同签署两岸合作意向书后握手致意。 中新社发 邓敏 摄
中新社台北三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邓敏 耿军)“两岸太阳光电(光伏)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三月二十五日于台北国际会议中心闭幕,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和台湾太阳光电产业协会理事长蓝崇文共同签署两岸合作意向书。
“两岸太阳光电(光伏)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是两岸首次在太阳光电能源领域高层次的交流与研讨,与会嘉宾达六百七十一位,参与厂商家数达二百五十三家。大会还特别提供厂商媒合区,希望促成两岸太阳光电产业的商机合作。
经过两天的交流会谈,双方最终于二十五日下午签署两岸合作意向书,达成多项具体的合作:
一、加强两岸产业界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太阳光电产业面临的技术与制造问题,提高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二、发挥各自优势,优化整合产业链,共同开拓全球太阳光电产业市场,逐步实现太阳光电产品的普及化应用,促进两岸太阳光电产业持续发展,营造更开放、友善产业发展环境,进而创造两岸合作商机,携手进行全球布局,创造两岸产业双赢。
三、建立引领太阳光电产业发展的产品标准、品质检测与认证制度,培育规范透明的太阳光电产业市场体系,不断提高两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合作进行太阳光电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教育与培训,为迅速发展的太阳光电产业提供高品质人才,提升两岸光电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
五,定期举办两岸太阳光电产业交流会议,加强资讯交流,促进专家及企业互访,分享产业成功经验。
在二十五日下午举行的“两岸太阳光电产业合作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还建议,成立两岸太阳光电产业的协调小组或委员会,加强交流与对话,希望今后再举行类似对话,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建议充分利用两岸的科研平台,亦要发挥大陆的市场优势。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当即表示能源所愿意担当起合作小组的作用,组织建立两岸相关产学业的常规对话机制,并建议就专门问题进行不定期沟通。
台湾“经济部”能源局局长叶惠青则表示,希冀双方在二0一0年可以透过此交流平台,洽谈出两岸产业在合作开发、产销合作或投资伙伴方面的可能合作案件;二0一一年则可迈入两岸实质合作阶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