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家弊案。传讯陈水扁到地院准备程序庭。因庭审现场不能拍照、录影。有台媒于是只好出招展示当日合议庭法官与陈水扁委任律师攻放图进行连线直播。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中新社台北一月十九日电(记者 陈立宇 路梅) 台北地方法院十九日首次开庭审理陈水扁所涉贪污、洗钱弊案,从台北看守所提讯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召开准备程序庭。
今日庭讯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台北地检署派出主任检察官林勤纲、李嘉明及检察官林怡君、林达等人组成公诉团,“高检署”特侦组则派出李海龙、朱朝亮、吴文忠三名检察官莅庭论告。陈水扁方面也由郑文龙、石宜琳及洪贵参三委任律师申论。
庭审中,审判长蔡守训驳回陈水扁律师所提要求“释宪”、法官回避、发回“机要费”证物等三项声请。检方则针对龙潭购地弊案,追加起诉陈水扁“借势借端勒索罪”和“非主管职务图利”两项罪名,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加上“机要费案”,陈水扁因而将可能被判处两个无期徒刑。
审判长蔡守训在庭审中,问陈水扁认罪否,陈水扁坚称不认,并辩称自己客观上无犯行、主观上也无犯意。
延至下午约二时,整个庭审才结束。随后陈水扁被戴上手铐由警车还押台北看守所。
台北地院合议庭随后又传讯了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前新竹科学园管理局局长李界木。结果庭审半小时后很快结束,除郭铨庆没出席外,蔡铭哲、李界木均当庭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