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二月五日电 题:台湾土地改革的变迁
中新社记者 黄少华 路梅
在台北市八德路和敦化南路交叉口,有一个“土地改革纪念馆”。五日,记者前往采访,转到大楼后巷入口,上到十楼,即是纪念馆所在。这个一九六七年三月十一日始设的纪念馆,首先介绍了先秦以来中国历代土地制度,包括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演变过程,有井田制、王田、课田制、均田制、官田制等;也介绍了一九四九年后台湾土地改革情况,包括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土地重划等内容,以文字图表和历史照片为主,配有情景模拟和多媒体展示。
为进一步了解台湾土地改革的变迁,在该馆高贻芬女士的介绍下,记者来到九楼的“中国地政研究所”继续采访。
该所研究员、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建筑系教授林元兴对记者介绍,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台湾的土地问题和大陆一样,农村里佃农多交租于地主,负担重、生活困苦。一九四九年后,当政者总结了农村问题是在大陆时期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考虑如何让农村安定。农民的租额由原先的“二五”(即租额为收成的一半),再减少四分之一,成为“租额一律以不超过正产物收获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为准”(即 “三七五”)。随后是公地放领,将逾十万公顷的公地放领(即总卖价分十年卖)给二十多万户的原租农民。
一九五三年后是“耕者有其田”。当局作为中介,地主除保留相当于三甲(一甲约等于一公顷)中等水田的农田,其余被征收,同时获得七成的实物土地债券,三成的台湾水泥、工矿等公营事业股票;农民分十年缴交所买农田的地价。
他说,辜振甫家族现在有较多台泥股票,即是当时拥有很多田地的缘故。
他表示,再后来就是土地重划。农地通过交换分合,并规划灌溉等设施,提高土地综合改良,适应了现代化农业需求。而随着台湾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大,重划开始转向解决城市土地问题,根据地价涨幅土地增值税为百分之二十至八十不等,近年来由于地主的影响力较大,土地增值税调为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林元兴总结,台湾的土地变革,早期是土地所有权的重新分配,后期则较注重土地利用。通过都市计划和区域计划,土地分别被定为农业、工业、住宅、商业、保护区等性质,农业通过贴补得到发展。
研究所始设于抗战时期的重庆,创办人是萧铮。现在主要研究领域是寻求台湾土地问题按照经济发展规律有妥当的解决之道。
他说,现在看来,台湾土地变革带来很多益处,但也有负面经验,最明显的就是在经济发展中,地主和买到土地的农民(新地主)赚太多。像台北市敦化南路附近的地价一九五三年一坪(相当于三点三平方米)不到二、三万元新台币,现在则已达到二、三百万元。房地价的不断上涨,对社会中下层不公平。这种经验值得大陆吸取。
林元兴表示,近年来,两岸专家学者对土地问题有很多交流。研究所与北京的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等每年都展开互访研讨,今年七月将在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市举办。
据他观察,大陆早期土地没有价格,后来已在探索如何定地价和课土地税,以及土地规划。而台湾多年前就有“土地登记制度”,现在大陆也在研究土地“身份证”问题。林元兴说,土地问题未来将是两岸都值得重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