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台"立法院会"表决通过第二次罢免案 将付委审查

2006年09月29日 21:39

  中新社台北九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林国瑞 黄少华) 针对陈水扁的第二次罢免案,二十九日以一百零六票赞成,八十二票反对的结果,再次获得台湾“立法院”院会表决通过,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

  据悉,台湾“立法院”将于十月十一日、十二日召开全院委员会审查罢免案,十月十三日的院会将进行投票表决。

  依据台湾现有的规定,领导人罢免案经“立法院”全院委员会审查后,提报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若得到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即可宣告罢免案成立,并交付选举人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今年六月,在国亲两党的推动下,台湾“立法院”进行第一次针对陈水扁的罢免案付委审查,六月二十七日全院投票表决时,有一百一十九席“立委”赞成罢免领导人陈水扁,没有跨过三分之二的“门槛”,罢免案未获通过。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