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7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7日)上午将开庭决定是否延押陈水扁。这是陈水扁3月3日遭法院自3月26日起延押两个月后,再次面临重获自由的机会。
不过,台湾特侦组5日追加起诉陈水扁夫妇收贿、图利等罪,外界认为可能不利陈水扁具保停押。据探视者转述,陈水扁对于延押庭结果也感到悲观。
特侦组依涉嫌在“国务机要费”案、龙潭案等贪污及洗钱起诉陈水扁,去年12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依涉犯重罪、有逃亡及灭证串供之虞,裁定羁押陈水扁但不禁见。北院今年3月3日再裁定自3月26日起延押2个月。北院合议庭审判长蔡守训4月23日谕知,将于7日再开延押庭。
法院羁押陈水扁的理由包括:一、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及洗钱案,分别为最轻本刑10年与7年的重罪;二、陈水扁过去在接获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情资后,即企图湮灭洗钱证据,且根据扣案证物,也显示陈水扁曾有勾串证人之嫌;三、目前扁家海外仍有巨款,且随扈不能实质监控陈水扁,仍有逃亡之虞。
“中央社”引述岛内法界人士分析指出,前述3项羁押理由目前并无消灭,虽然无论特侦组有无追加起诉陈水扁夫妇收贿、图利,应都不致影响延押庭,但因追加起诉的部分还没开准备程序庭,为避免被告与新追加起诉事实的相关当事人有串证机会,合议庭若继续延押,并非无据。
去年12月30日的羁押庭中,合议庭审判长蔡守训曾问检察官,希望羁押陈水扁到什么时候,检方表示,希望陈水扁能够羁押到交互诘问结束再释放。
在目前审理中的第一波扁家四大案,交互诘问还没完成,特侦组如今又追加起诉新的范围并案审理,并表明希望法院继续羁押陈水扁。辩方必须当庭提出更具说服力的理由,才有机会让陈水扁获得具保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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