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渎等案,第二波案情侦查行动已告一段落,台当局“检察总长”陈聪明审核书类后,检方最快在今天(5日)下班前将全案侦查终结,并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据了解,检方原本规划将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处理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新台币7.4亿元的洗钱案,列入本波起诉范围,但因故延后侦结。
办案人员指出,特侦组这波侦结的内容,包括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为获取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给款扁家新台币1000万元,涉嫌贪污治罪条例行贿罪,陈水扁、吴淑珍则涉及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
另外,陈水扁、吴淑珍自2002年起,多次利用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进出“总统府”或官邸的机会,先由陈水扁藉由选举,或为“外交”利益等因素希望辜仲谅支持,再由吴淑珍当面向辜仲谅索取所需金额。辜仲谅前后7次共将2.9亿元现金交付陈水扁、吴淑珍或所指定的人。
办案人员表示,辜仲谅在2007年间因红火案遭检方通缉,滞留日本。陈水扁疑以2008年“大选”为由,向辜仲谅募款1000万元。
检方怀疑,辜仲谅在陈水扁夫妇的压力下给付款项,因此第二波结案没有把辜仲谅列为被告;至于扁、珍在涉嫌收贿外,是否还会被控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藉势藉端勒索或强募财物”罪,经检察官多次讨论后,已做最后认定,将会在起诉书中详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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