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民进党秘书长吴乃仁担任台湾证券交易所董事长期间,涉嫌协助台当局前“内政部政务次长”颜万进诈领证交所业务费12万元,被控诈欺、背信罪,台北地检署近日将以被告传讯吴乃仁,随即改签侦字案进行结案。
检察官最近传讯吴乃仁在证交所任职时期的秘书张艾雯等多人作证,案情发展对吴乃仁相当不利,检方甚至怀疑,吴乃仁另协助其它民进党有关人士诈领费用,认为吴乃仁利用证交所业务费申报无上限的机会A钱,决定扩大追查。
吴乃仁这个月13日才回锅担任民进党秘书长,当天,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替吴乃仁的操守背书。郑文灿说“吴乃仁并没有因为任何司法案件被列为被告,他有涉及什么案件或不法吗?不能举不出什么案却硬要预设立场说他有什么案”。
不过,被关在狱中的陈水扁却不以为然,扁透过民进党台北市党部主委黄庆林对外爆料“吴乃仁的金钱有问题,检方不会放过他”。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柯宜汾调查,吴乃仁在2006年2月到6月,指示秘书张艾雯将21笔由颜万进提供、无关证交所业务的个人餐饮消费统一发票,向证交所核销,再由会计人员做帐,将钱汇入张艾雯的账户,由张艾雯领取,张分别在2006年3月14日、4月6日、4月2日、6月1日、6月20日汇入颜万进使用的“苏士闵”人头账户中,共计诈领123821元。
颜万进涉及北投缆车弊案,2006年7月19日检方搜索颜的办公室,查扣由吴乃仁帮颜万进核销的帐证等资料,台北地院审理弊时,合议庭向检方告发吴乃仁诈欺违法,同时间吴乃仁也被检举涉嫌背信。
吴乃仁诈领款项相关案情,历一、二审判决均确认吴乃仁有犯罪实据,他的共犯颜万进因诈领证交所款项部分,去年7月16日由高院驳回上诉判刑确定,已执行完毕,台北地检署正追究吴乃仁的刑责。
对此,吴乃仁今天表示,这是好几年前的案子,本来承办的检察官认为他没有事,现在换了新检察官后,不知查到什么,他觉得不会有不利的情事,且侦讯报告不是不应公开,为何媒体会得知侦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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