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屏东地方法院21日一审宣判前“立委”蔡豪参选第七届“立委”涉嫌内埔乡五沟村贿选一案,判决蔡豪处有期徒刑6年、褫夺公权6年;万峦乡长徐统盛无罪、万峦乡公所人事主任曾茂荣判处1年7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两年。
对贿选案一审判决结果,蔡豪大喊“冤枉”,指法官偏颇,已经对他造成严重伤害,他强调自己一定会上诉到底,他还说“如果全案我有罪,那真是冤狱、要下‘六月雪’了”。
蔡豪参选第七届“立委”选举案,检警调查出,当时万峦乡长徐统盛担任蔡豪万峦乡后援会主任,2008年1月8日徐邀集公所人事主任曾茂荣、五沟村长宋汉雄、志工李建东在乡长办公室讨论选情,但因村长一句“五沟村没买票,蔡豪一定输”而决定买票。
检警调查,当时曾茂荣用纸条记下买票总数500票,放置乡长办公室茶几上,2008年1月10日曾茂荣赴内埔服务处告知蔡豪,由蔡豪交付30万元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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