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1日审理扁案,陈水扁要求传讯李登辉、连战、蔡朝明、苏贞昌等36人出庭作证,儿子陈致中也在内,父子将当庭对质,查明海外账户汇款及信托情形。
昨天开庭,扁仍使出“批李打马”招式。他指出,机要费要以领据列报,连李登辉都做不到,他做领导人又不是账房,怎会知道机要费要怎么报?他同时要求调阅马英九特别费的凭证及卷证,主张“马英九可以无罪,我也不应有事才对。”
扁律师团指出,一般父母汇款到海外,即使是合法的钱,也不会告诉子女,何况是非法的钱,因此陈致中有可能参与洗钱吗?律师团传讯陈致中,似乎想证明他对海外账户根本不知情,借此摆脱陈致中认罪协商对扁的杀伤力。
律师团还将炮火指向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质疑越方如到日本策动辜仲谅返台作证,双方曾谈条件,要求传讯越方如说明,并请求调阅越方如请假纪录、赴日入出境资料、请款凭证等,同时禁止越方如及本案检察官与辜仲谅接触,以防止勾串。
针对辜仲谅给扁家2.9亿元及陈敏熏给吴淑珍1000万元,扁指出,起诉书将这两部分列为扁家洗钱金额,但括号注明“另行侦办”,表示还没有起诉,洗钱的前提是要有重大犯罪,这两部分既未起诉,就没有洗钱的问题。
检方反驳,起诉要旨及所提的补充理由状,已将这两部分列为起诉范围。合议庭裁示,由检方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