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连续第三天庭审陈水扁,进行准备程序庭的最后一天。图为上午8.35分许,押着陈水扁的囚车在阴雨中开出看守所前往地院出庭。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中新网2月28日电 前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因涉多起弊案被收押已六十天,继上个月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撤销羁押被驳回后,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原裁定的羁押理由说明不够充分,昨天撤销原裁定,发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最快会在下周三决定是否继续收押,陈水扁仍有可能重获自由。
据台湾媒体报道,经过三天冗长的法庭攻防,陈水扁前晚还押台北看守所后,早早就寝。昨天吃完自己买的面筋罐头当早餐后,二度绝食的他主动向台北看守所要求恢复正常进食,但拒绝放风运动。昨天下午,律师郑文龙告知,高院将其所提撤销羁押抗告案获发回地院更裁,陈水扁更是开心,全天食欲都不错。
台北法院下周三将再度针对贪污、洗钱案,提讯陈水扁开庭,合议庭届时也可能针对是否羁押,再度询问扁的意见,再决定要将扁收押、交保、饬回。而法官考虑到吴淑珍的开庭时间不能太长,除了三月三日、五日下午传讯吴淑珍,又增加三月十二日、十七日两天庭期。
陈水扁去年底被起诉、无保释放后,立即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于十二月十七日认为,扁可能在审判中影响证人造成案件审理困难,驳回抗告;十二月二十八日,法院认定扁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扁家在海外有十几亿元资产,随扈又无法确实监管其行踪,有逃亡、勾串、灭证等羁押理由;今年一月七日时,仍认同检方意见,同意押扁。
但到昨天,台湾高等法院又以看不出有什么证据判断扁的犯罪嫌疑重大,不能依以往权贵犯罪弃保潜逃例子押扁等理由,认为台北法院不该把这些事项当作羁押条件。显示在押扁与否的程序大战中,台湾高等法院在几次裁定中,有时支持检方的论点,有时又认同律师的观点,也导致扁是否要被收押,至今仍无定论。
面对陈水扁可能被释放、交保,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昨晚表示:“我们会用书面向北院说明检方立场,但仍希望继续羁押扁,以免影响后续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