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案,13日上午第2度传唤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说明,但他并未到案。办案人员指出,若屡传不到,不排除依现有证据将黄芳彦改列被告,并予通缉。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指出,黄芳彦不到案若无正当理由,检察官将依法处理。至于是否签发拘票拘提黄芳彦?陈云南则不愿说明。
特侦组去年12月16日搜索黄芳彦住处、办公室及银行保险箱,查扣新台币1000多万元现金。不过,黄芳彦早在11月3日已向新光医院请假赴美,今年1月间向新光医院请辞副院长职务,滞美不归。
办案人员指出,黄芳彦在2006年5月间,曾经汇款177万美元到新加坡的账户,与扁家海外密账的根据地新加坡有地缘上的关系,怀疑黄芳彦是扁家的海外人头之一,但黄芳彦去年8月被传作证时,澄清该笔资金是他自己的钱,与扁家无关。
另外,特侦组于去年11月间传唤多位金控负责人后,发现黄芳彦曾介入企业汇款案,怀疑黄芳彦在扁案的角色,希望他返台对此做说明。
办案人员指出,特侦组去年12月间首度发出传票,要求黄芳彦于今年1月22日到案说明,但他并未到案,也未请假;特侦组随后再度发出传票,要求黄芳彦今天上午到案,不过,黄芳彦仍未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