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监委”李复甸及钱林慧君11日对“最高检察署”提出纠正,要求“检察总长”陈聪明“调整”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和吴文忠的“侦办工作”,因为他们已违反检察官守则,在侦办扁家弊案时,与陈水扁私下寒暄或通电话。
朱朝亮和吴文忠的行为,“法务部”调查结果认为不违反检察官守则,而且陈聪明说,“我们认为他们是被设计”。但是调查“监委”认为,朱、吴两人在法会上遇到扁,应立即离开,不应坐下来寒暄;朱朝亮和扁还私下通过电话,“难杜悠悠之口”,有违检察官守则。
对于应否约询朱吴两人,给他们说明机会,李复甸说,“事实已经很明确”,“法务部”调查报告也证实他们和扁有接触,所以没约询他们。
李复甸说,有“监委”认为应提出纠举,要“检察总长”将朱吴两人调离特侦组,但他认为,这会干涉“检察总长”的人事权,所以提纠正案,要求“调整”朱吴两人的调查工作,留给“检察总长”人事空间,“但起码朱吴两人不能再办扁家弊案。”
对于此时提出纠正案,李复甸说,他早已调查完毕,为避免干扰特侦组办案,才选在此时,扁家洗钱案告一段落,二次金改案即将启动调查之前,提出纠正要求朱吴回避,希望“检察总长”适时重组特侦组办案配置。
朱、吴:像从背后被人开一枪
另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因被指与贪污案被告陈水扁不当接触,遭“监委”提出纠正。朱、吴11日同声喊冤,强调“监委”从未约询过他们,他们没有违反检察官守则,对“监院”的调查结论感到惊讶,两人形容就像是“被人自背后开了一枪”。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则表示,尊重“监察院”的调查。
朱、吴两人直言,“监院”未能真正惩恶,他们是被阿扁及张玮津设局陷害,但“监院”并没有惩处、究责阿扁等“加害人”,反倒修理他们“被害人”,那有公平正义可言。吴文忠强调,他们与扁见面的场合,是在日慧法师告别式上,是正式场合,没有不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