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6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案持续搜证,查知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营运长马维辰协助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处理5.7亿(新台币,下同)现金进海外投资,并以结婚礼金名义协助扁家汇款600万元,将他们增列为洗钱案的被告。
检方认定马氏兄弟知悉协助处理的是赃款,未来他们若被依法起诉、定罪,因“协助他人洗钱”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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