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机要费等案台北地院今天上午传唤陈镇慧进行准备程序,她表示,机要费与洗钱部分都是奉命行事。委任律师林达杰形容陈镇慧的角色只是“提款机”。
陈镇慧庭上表示,她被控诈领机要费部分,都是按照吴淑珍与长官指示所做,因此犯下无知过错,希望请求原谅。但她强调,她没有贪污,也没有帮助他人贪污的意思。
林达杰表示,陈镇慧在机要费部分,都是听从上属公务员命令,且陈镇慧主观认知机要费是陈水扁的个人财产,不知道机要费必须因公支出,也没有从中谋得任何利益。
林达杰认为,与其说陈镇慧是陈水扁的“心腹”,还不如说她是“提款机”。
至于不实犒赏清册部分,陈镇慧说,她不清楚为什么后来犒赏金没有发出,她是应马永成的要求暂时保管,后来依照吴淑珍指示,将钱送回官邸转交给陈水扁,也只是奉命行事,并不知道后来犒赏金有没有发出去。林达杰认为,陈镇慧仅受吴淑珍与马永成的指示,没有参与决定过程,应不构成犯罪。
有关洗钱部分,陈镇慧表示,并不知道汇的是什么钱,也不知道是不是犯法的钱,完全是听吴淑珍说要汇款就汇款。
林达杰说,汇款都是吴淑珍已经向银行交代好,陈镇慧只是配合听命汇款,吴淑珍也不会向她说明资金来源,应不构成犯罪。
林达杰也代替陈镇慧请求以证人身分,诘问本案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马永成与林德训,并且希望台北地院向“总统府”发文函查。
本案陈镇慧部分将在19日下午2时30分再度召开准备程序庭,明天台北地院审理本案,将传讯前力麒建设董事长郭铨庆、吴淑珍嫂嫂陈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