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在法庭上公开认罪,扁核心幕僚不讳言,确实对他们冲击很大。扁案律师团和顾问团评估后认为,两人在法庭上认罪,与检方的认罪协商并不相同,法院认罪等于认同起诉的“将不法所得洗钱”罪嫌,但又无法换得检方减刑,他们担心致靓两人会发生两头落空的最坏情况。
扁案律师团进一步分析,陈致中、黄睿靓两人洗钱罪嫌刑期在七年以下,属于亲属间洗钱可减其刑责,再加上两人犯行是在去年七月十六日“减刑条例”施行日前发生,应可适用减刑。因此原本两人即使被判刑,刑度也不高,如此在法庭提出认罪,对减刑意义不大,反而可能自陷泥淖。
扁案律师郑文龙昨日律见陈水扁时,双方也谈及陈致中、黄睿靓认罪部分。陈水扁表示,从以前他就一直认为“致中要独立,要把金钱看开一点”,但“致中以前不能体会爸爸是律师,也是靠自己打拼,也希望他不要靠父母”的心意。陈水扁言下之意,认为陈致中太被溺爱,所以,扁说,现在陈致中能放空这一切,回归自立更生的生活,当然很欣慰,也很值得鼓励。
此外,郑文龙也询问陈水扁对陈致中前日当庭认罪一事,是否事前知情?陈水扁对此未直接回答,仅表示,他知道“十二月十八日陈致中向检方递陈报状一事”,但扁也对致靓两人的当庭认罪动作,表示“谅解”。
扁办幕僚不讳言,对于陈致中决定聘用舅舅吴景茂的律师,令他们觉得很困惑,当然致靓两人有权主张自己的最大权益,旁人并无置喙余地。
前晚扁案律师顾问团陈继盛、扁办幕僚王时思和陈致中碰面,对于陈致中是否知悉认罪是代表两人事前已明知不法所得,还代为处理、洗钱,但陈致中却惊讶表示,他们在帮妈妈进行资金处理时,并不知悉相关款项的来源,更不可能认为是“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