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清查陈水扁"暗桩" 台前防务部门高官列被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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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清查陈水扁"暗桩" 台前防务部门高官列被告
2009年01月22日 10: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弊案,发现台当局“调查局”、“国防部”及集保公司都有陈水扁的“暗桩”。台北地检署查出,“调查局”、“国防部”的“暗桩”疑是当时的“调查局长”叶盛茂与“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已分侦字案将他们两人列被告侦办。

  据了解,叶盛茂到案后否认泄密,但检方比对向陈水扁通风报信的传真文件后,认定他涉嫌重大。柯承亨则承认传真给陈水扁,但辩称他时任“国防部副部长”,有责任向陈水扁报告相关情事。

  集保公司的暗桩部分,检方查到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写了一份书面报告给陈水扁,林德训日前作证,指消息来自“立委”高志鹏;高志鹏则说当时消息很多,忘了是谁告诉他的。因高志鹏是接受机密者,没有刑责,未列被告。

  特侦组去年9月搜索宝徕花园广场扁住家,查获编号“1-08”检方公文复印件。公文是2006年10月前查黑中心调查机要费是否用于“外交”项目“F”案,发文“国防部”、“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调查陈水扁、吴淑珍等25人账户资料,名单列有25人的身份证号码。

  查扣的复印件右上角有“OCT 13 06 19:12”,显示这份文件在同月13日晚间7时12分传真给陈水扁,证明“国防部”或“调查局”有人收到公文后,传真通报陈水扁。

  特侦组同一天搜索,还查扣“1-07”手写信件通报陈水扁,指去年7月2日特侦组发文集保公司调查吴淑珍持有股票的数量,信中以“吴委员”称呼曾任“立委”的吴淑珍。

  特侦组向法院声押陈水扁时,即以搜索查获“暗桩”的事证,佐证陈水扁可能串证,说服法院羁押陈水扁。“法务部长”王清峰则承诺在春节前查出谁是暗桩。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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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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