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5日电 台湾“监察院”调查巴纽案发现,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外交部长”黄志芳两人未切实执行职务,玩忽职守,导致近3000万美元公款遭侵吞,14日下午通过弹劾两人。
据“中央社”报道,“巴纽建交案”是邱义仁2006年8月间指示黄志芳办理,并指派与中间人金纪玖联系,同年8月12日由中间人金纪玖、吴思材陪同访宾与黄志芳洽谈“建交”事宜,之后台涉外部门于同年9月14日将2980万元美金汇入金纪玖、吴思材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内。
但2006年10月间,巴纽总理索马利明确表示,现阶段巴纽不愿与台湾“建交”后,黄志芳要求金、吴两人还钱被拒,巨额公款遭侵吞。
弹劾案由认为,邱义仁违法指示黄志芳办理巴纽“建交”事宜,造成权责不清,紊乱体制,也未严查中间人金纪玖的忠诚与品格,造成巨额公款遭侵吞,发生弊案后,又未有任何作为,错失追款先机,明显有重大违失。
弹劾案文指出,黄志芳未本于专业判断提出评估意见,应负监督不力之责。
王建煊表示,黄志芳接受“监察院”约询时,深感懊恼,但是这当中做的每一件事,如果能以自己的肩膀稍稍挺一下,这事情就不会发生,他认为政务官不可如黄志芳这样,应有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