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联合晚报》报道,台特侦组半年前起诉的前法务部门负责人施茂林等五位前朝首长特别费案,拖了半年,12日终于移审台北地院,并将在近日开庭审理传讯被告出庭。
特侦组于2008年7月15日侦结,被起诉的包括前教育部门负责人杜正胜、内政部门负责人李逸洋、法务部门负责人施茂林、考选部门负责人林嘉诚、铨叙部门负责人朱武献,他们分被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由于过程耗时半年,不但形成被告的“法律假期”,被告也因“法律空窗”无法藉审判获得争取清白的机会。
据报道,特侦组对此提出两种解释,一是扁家洗钱案的侦查质、量均重,特侦组全力冲刺,没有多余的人力印卷、整卷、送卷,二是侦查中调阅的相关核销费用发票数量庞大,必须一一排列发票消费发生的时间,以方便审案法官、公诉检察官当事人、被告阅卷。
根据台湾法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实施要点规定,虽有规定案件经检察官起诉后,应于七日内送达管辖法院,但违反时并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