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午,台湾高等法院驳回陈水扁对二度遭到羁押的抗告。高院认为陈水扁委任律师所提抗告没有理由,因此予以驳回,全案就羁押部分不得再提抗告。图为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源在记者会上宣布裁定结果并解释裁定书。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律师郑文龙昨日到台北看守所探视后说,对于要求法官回避一事,扁已经签名,律师办公室遂于昨天下午五点提出抗告。
郑文龙声称,这次抗告,针对承审法官蔡守训提出两点,第一,当初审理“国务机要费案”时,律师团认为扁有刑事豁免权,不得讯问,那时蔡守训坚持讯问,这部分经大法官会议解释认为扁有特权,认定法官违法“违宪”。
第二,律师团当时主张扁有机密特权,要求蔡守训主动声请“释宪”,蔡拒绝,但大法官会议确认律师主张是对的,这一块已有法官偏见及不公情形。
律师团质疑说,陪席法官吴定亚已经调到民庭法官两年,又回来审理刑事案件程序上“很奇怪”。此外也在网络上看到法官徐千惠的友人投书,指徐政党倾向极端,律师团认为会有心证不公情形,也应回避。
根据陈水扁律师团的说法,若未来抗告成功,承审陈水扁案的合议庭法官均要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