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 陈水扁日前针对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一事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裁定,驳回陈水扁的抗告。
陈水扁的委任律师针对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一事提出的抗告,6日再提补充理由状,强调检察官在审判中,无声请羁押被告之权限。台湾高等法院前天收到抗告后,因案卷复杂,合议庭连夜加班阅卷,今天裁定驳回抗告。
另一方面,陈水扁日前还以台北地院“后案并前案”,违反刑事庭分案要点,抵触法官法定原则,声请蔡守训该庭3位法官回避审判机要费等四大弊案。地院另分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声请事由,与承办法官执行职务有无偏颇并无关联,6日裁定驳回陈水扁声请蔡守训回避审判案。
据台湾媒体早前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等人被控贪污、洗钱等四案,合议庭已订于本月19日至21日连续三天召开准备程序庭,将传讯包括陈水扁在内10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