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新战略:陈致中夫妇认罪协商切割扁珍?
2008年12月30日 1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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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2时,台北地方法院召开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羁押庭,经过长达12多小时的庭讯、评议后,合议庭审判长蔡守训30日2时25分裁定將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图为台北地方法院法警室的收受人犯告示电视屏幕显示陈水扁被裁定收押。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12月29日下午2时,台北地方法院召开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羁押庭,经过长达12多小时的庭讯、评议后,合议庭审判长蔡守训30日2时25分裁定將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图为3时30分,台北地方法院的警备车押着陈水扁开出台北地院,前往台北看守所。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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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羁押庭上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指出,陈致中、黄睿靓夫妇递状打算认罪协商,此时,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似乎也很错愕,倒是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证实,陈致中、黄睿靓的确有递状协商,但是还没有认罪,相关细节则不便透露。
对于陈致中、黄睿靓在12月18日向特侦组递状,愿说明5.7亿流向,郑文龙对记者表示,“我不清楚”、“我也不是听得很清楚,我也不了解那一块。”
陈致中、黄睿靓递状打算认罪协商,认的是什么罪?陈云南低调不愿透露,陈云南表示,“他(陈致中)只是说协商,没有说认罪。”记者追问,“是口头上的约定?还是文件上的签署?”陈云南则说,“我看这不便多说,我是说他有具状表明协商跟说明,其它不便多说。”
在长达近12小时的羁押庭上,陈水扁在检方论告后答辩指出,关于5.7亿元下落,妻子吴淑珍早在12月18日就请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向特侦组详细交代,但特侦组却无回应。
林嚞惠则表示,陈致中夫妇于2008年12月18日具状,愿说明5.7亿的流向,但说明只有一半中的一小部分,具状给予认罪协商的部分,就起诉的部分进行认罪协商,愿将瑞士的钱汇回台湾,也愿意说出5.7亿的下落;不过林嚞慧指出,认罪协商是要在案件审理中才行,而为什么特侦组认定有5.7亿在海外,从陈致中状纸就可以看出。
所谓“认罪协商”,指的是根据台湾“刑事诉讼法”第455条之2规定,在被告犯行不重的情况下,以认罪换取较轻刑度,但认罪协商困难之处就在,被告必须先认罪,但被告认罪后,检察官仍可能求处重刑,法官也可能不同意协商结果,而改判重刑。
由于扁家弊案已经起诉,即使检察官同意陈致中、黄睿靓认罪协商,也必须等到一审进行中。而陈致中表达愿意认罪协商,外界不免质疑,是陈致中为了躲避牢狱之灾,而出卖父母吗?或者是扁家内部已经协调好,要由扁珍扛下罪责,是基于良心发现或是另一套诉讼战略?还有待进一步厘清。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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