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11月12日,台湾所有报纸都在头版及其它版面重要位置刊登陈水扁被声押的消息及相关新闻报道。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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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11月12日,台湾所有报纸都在头版及其它版面重要位置刊登陈水扁被声押的消息及相关新闻报道。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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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1日电 陈水扁因涉嫌多起弊案被羁押禁见已满一个月,经过诬告、禁食、就医、写书作诗等众多眼花缭乱的“过招”后,随着特侦组准备近期首批侦结起诉,陈水扁食量大增,体能逐渐恢复,正积极养精蓄锐,化身“陈大律师”迎战未来的官司。
养精蓄锐 “监狱作家”产量大
据台湾媒体报道,在台北看守所的陈水扁11月27日结束只喝水不吃东西的禁食后,经过数天食用加盐清粥调养,12月1日正式成为所方官员眼中的“正常被告”,三餐饮食都与其它被告或受刑人一样,吃着由杂役从厨房打来的饭菜。所方透露,编号2630的阿扁,不仅生活正常,而且胃口特好,与之前禁食判若二人。
每天午、晚餐固定的三菜一汤,不管荤素或菜色,扁几乎都吃光光,只差没有把菜汤汁喝掉。这只是菜、汤而已,饭量更是不得了,所方不管收容人的饭量大小,一餐给的干饭就是制式的一碗,相当于一般泡面碗,是家用饭碗的二碗半至三碗的量,而扁每餐吃到碗底朝天。
陈水扁胃口越来越大,身体状况越来越好,连“梦想”都多了起来,几乎天天在禁见房里振笔疾书,不仅要写情诗做诗人、写书成作家,还要写歌当词作家。
继完成《狱中对话》、《台湾独立》两本书及《给家后》、《收不到的情书》两首诗后,12月8日陈水扁又透过律师发表了一首《台湾之歌》,继续鼓吹“台独”。其律师更预告,扁办可能会找人把这首歌谱曲,成为未来挺扁活动的主打歌。
被押30天来,陈水扁努力把自己打造成“监狱作家”的形象,但根据看守所的规定,收押禁见的人写的东西绝对不能带出去,因此陈水扁的两本著作恐怕得等到解除禁见之日,才能够摊在阳光下。
众叛亲离纷倒戈
与此同时,扁家弊案整个侦查过程可说相当顺利,并且不断有新的证据和料爆出。台湾文化大学教授姚立明日前爆料扁家在日本藏300亿元(新台币,下同)新台币的资产,他接受传唤时表示,一切都有凭有据,还希望扁可以签查账授权书来跟他对质。
陈水扁的亲人或亲信在遭羁押后,也被突破心防纷纷坦白交待,以求自身减轻刑责,结果形成众叛亲离的局面。
例子一: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传将转为污点证人,已供出大量扁珍的犯罪事实,包括汇往瑞士的7亿元、由国泰世华银行转往元大集团寄放的现钞7.4亿元、元大金控送扁珍2亿元,等等。这些证供,令扁家弊案获得重大突破。陈镇慧其后获无条件释放。
例子二:涉嫌私吞1亿多元的蔡铭哲,以及新竹科学园管理局局长李界木,已“反戈一击”,除答应将存在海外的1.3亿元,汇回台湾特侦组指定的银行户口,更承诺指证扁珍的不法情事。蔡、李二人在投诚后已获准保释回家。
例子三:吴淑珍的胞兄吴景茂在被羁押53天后,于11月29日获准以200万元保释。可想而知,吴景茂必已招供,否则就不会重获自由。吴对媒体不否认助其妹转移7.4亿到元大集团,并说,如时间从头来过,他绝不会帮妹妹做这件事,其他则不愿多谈。
例子四:台湾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长辜仲谅,在龙潭土地案透过蔡铭哲、蔡铭杰兄弟,向吴淑珍支付4亿元“佣金”,共涉及六弊案。辜在逃亡日本两年后,经特侦组再三劝说,于11月24日返台,接受问话后以1亿元保释获释。辜的供词,肯定又是扁珍弊案的另一个大突破口。
台湾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也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成为陈水扁家族弊案获释的第八人。他在接受侦讯时,对于检察官的问题有问必答,坦承当初机要费及机密费的不实核销,全都是在陈水扁夫妇指示下办理。
此外,扁家在美国洗钱情资又有惊人进展。特侦组接获美国司法互助公文显示,扁子陈致中确实是总资本7亿元的大华超市的大股东受益人,投资金额很可能是扁家另一笔贪污钱。检方将派检察官赴美,以取得更详尽的资料。
最快本周五侦结起诉
最新消息指称,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族首批四大弊案已进入结案倒计时,有关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案、龙潭购地案的起诉书草稿已由各承办检察官撰写完毕,待台当局“检察总长”陈聪明核阅后,会将四部分犯罪事实、证据法条连结,以一份起诉书对外公告。
据悉,正式起诉书的厚度将高达数百页,有附表说明扁家诈领机要费的金额,但确实页数未定。台湾媒体此前发现有40箱A4纸运进特侦组,做为印起诉书之用。
特侦组有人连夜加班,希望赶在周五(12日)结案。不过由于案件较复杂,除了起诉书之外,附件及证据清单细节繁琐,何时能整理完成这些数据,以及陈聪明批示时间等都是周五能否侦结的变数。
随着越来越接近收网,“陈水扁可能会被判多少年”成了岛内媒体热议的话题。外界普遍认为,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两人涉及贪污等多项罪名,可能被求处重刑。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及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夫妇长期帮扁家洗钱,也可能被求刑。
有岛内政治评论家表示,在一罪一罚的前提下,陈水扁有可能被判到最高刑期30年。由于10年以上是重罪,判完之后仍将关押在台北看守所,也就是说陈水扁可能将会一直被关到一审、二审、三审,甚至关完最后的刑期。
不过特侦组内部针对陈水扁求刑却面临两难。此前,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已被法院重判十年。由于陈水扁身份特殊,如果是30年以上刑期甚至无期徒刑,难保不会引起绿营群众的反弹。但是若重重拿起,轻轻放下对于司法的威信却又是一种戕害。
两年前,检察官陈瑞仁起诉机要费案,虽然指出吴淑珍犯下伪造文书和贪污两罪,却没有具体求刑。然而,两案状况有所不同,如果特侦组比照办理,把球丢给法院,恐怕会招致很严重的批评。倒是陈水扁很有“自知之明”,当从律师郑文龙处得知叶盛茂的下场后,他表示已经不指望自己会被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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