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称陈水扁可羁押至判决 最高刑期或为30年
2008年11月12日 1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因涉贪污遭台检方声请羁押禁见,未来检方若依最低本刑十年的侵占公有财物罪起诉,法官如果仍予羁押,最长可羁押至判决确定,直接移由监狱执行刑期。
通常检察官起诉移审法院时,是在押被告获交保的机会。特侦组可望本月底、至迟年底侦结起诉陈水扁,届时可能重获自由。
至于陈水扁的可能刑期,一旦法院依数罪将陈水扁判罪,刑期合计可能达数十年。但依“刑法”“数罪并罚”的合计规定,最高合并刑期为三十年。不过,陈水扁可能适用对他有利的旧法,最高合并刑期为二十年。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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