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经过约6个小时的传讯,陈水扁被台湾特侦组送交收押,待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图为陈水扁被铐上手铐,准备乘车前往台北地院的一刻。检察官认为,陈水扁涉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及触犯洗钱防制法。当天上午,陈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负责侦办“国务机要费”及洗钱案等的台湾特侦组传唤到案进行说明。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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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2日电 已被法院裁定羁押禁见的陈水扁,今天上午8时10分左右坐囚车离开台北地方法院,被移送至台北看守所关押。整个羁押庭自昨晚8时至今天上午7时,时间长达11小时,创下台北地方法院羁押庭的开庭纪录。
据“中央社”报道,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及洗钱案,昨天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款、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收贿罪及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将其声请羁押禁见。陈水扁在昨天晚间8时庭讯开始时,便向法官声称遭人殴打,法官勘验相关录像画面后,立即陪同陈水扁赴台大医院检查,医院诊断认为陈水扁轻微拉伤,仍能应讯,陈水扁返回法院后,续开声押庭。特侦组则公布侦讯录像画面,显示陈水扁在侦查庭结束讯问到走出特侦组,都未遭人施暴。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表示,陈水扁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后,心情较昨天好转,凌晨开始食用法院所提供的豆浆与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