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庭5名成员被列为海外洗钱案被告
2008年08月18日 1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8月18日电 台湾检方侦办陈水扁家庭海外洗钱疑案,已将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及吴景茂等五名家庭成员列为被告,并全数限制出境。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特侦组指出,在机要费案部分,仅有陈水扁一名被告。而陈水扁家庭海外洗钱疑案,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及吴景茂等五名家庭成员都已列为被告。其中吴淑珍由台北地检署限制出境,其余四人由特侦组限制出境。
为追查陈水扁海外及选举资金流向,特侦组今日传唤吴景茂到案调查。吴淑珍的开户人头吴景茂是吴淑珍的胞兄,吴淑珍日前向检方表示,自二十年前,陈水扁担任“立委”期间,她即陆续汇款到海外进行投资,她长期以吴景茂作为开户人头,从事转账、投资事宜。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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