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中)及民进党籍“立委”赖清德(左)、前“立委”徐国勇(右)等被控诽谤案,陈水扁首度以被告身份到庭应讯。庭审之后,陈水扁与赖清德、徐国勇在台北地院召开记者会。 中新社发 徐长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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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昨日决定将“国务机要费”案卷证注销机密,陈水扁昨日傍晚透过新闻稿表示,马英九因政治的压力与需求,即粗暴的径行注销前任领导人核定的机密,此举“不但违法更是违宪”。据了解,陈水扁办公室与律师团多方推演,亦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控告马英九解密动作已违反“机密保护法”,有泄密之虞。
陈水扁核心幕僚昨日上午就此事与律师团沙盘推演后直言,马英九将“国务机要费”卷证解密,不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更陷卸任“总统”于保守“国家机密”与争取自我辩护的两难、矛盾处境,这是“直接剥夺卸任‘总统’行使保守‘国家机密’的程序权,以及‘宪法’第十六条所赋予的诉讼权。”他们强调,“释宪”已缓不济急,但陈水扁一定会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天也声援陈水扁,她表示,此事在决定过程中,有太多政治计算考虑,也是马“政府”因为不满意度持续攀升,所以做出这样的“政治决定”,令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陈水扁声称,“总统”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此义务不因卸任而消失,接任“总统”的人不能只因政治斗争的需要,任意将前任“总统”任内所核定应永久保密的绝对机密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