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台湾“今日新闻”
中新网7月22日电 针对媒体报道21日陈水扁于台北地方法院正门前遭袭击是因为他临时改变下车地点及换乘民车所致,陈水扁今天透过其办公室发出声明称,法院的传票清楚写着“应到处所”:台北市博爱路131号法院大厦二楼第七法庭。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声明称,出庭前夕,陈水扁也特别交代,下车地点应视现场状况再行决定;当天特勤人员曾回报原规划下车点聚集大批群众与媒体,并有抗争情事,为避免与民众发生推挤与冲撞,因此决定依传票所载应到处所,由博爱路131号的台北地院正门进入。
陈水扁称,当日所搭乘的箱型车也是特勤中心所提供的公务车,仅因事前指示行程务必低调,不要惊扰其他出入法庭的民众,因此取消前导警车与车队,但依然是搭乘公务车,并未换乘民车。
在相关警力与特勤人员的维安下,发生袭击事件,陈水扁也宣称“深感遗憾”。
![]() |
更多>> |
|